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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何台灣一堆「美而美」前面2字卻不一樣?全因31年前一場判決


相信不少人住家附近,都有早餐店「美而美」,但前面2個字卻不一樣,有的叫瑞麟,有的叫早安,或者巨林、華廈等等,事實上這全都源自於31年前一場最高法院的判決,只因當年創辦人並未註冊商標演變至今。

1981年,林坤炎在南亞塑膠工作,當時在電視上看棒球賽時,看到觀眾邊吃熱狗邊看,認為在台灣可能也行得通,便將做好的漢堡帶到小巨蛋旁邊賣,然而銷量不佳,於是他轉換地點,移動到育達高職以小餐車方式販售,意外獲得不錯迴響,因此到八德路開設全台第一間「美而美」,販售平價三明治以及漢堡,店名的由來是來自於朋友的店「美天美」,以及超市「美而廉」結合而成。

然而,當時林坤炎並沒有申請商標,導致後來「美而美」這個名稱被其他商人搶先註冊,在1988年開始了漫漫長路的官司,最終在1994年,最高法院判定美而美為「弱勢商標」,意即缺乏固有識別性,成為某種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。

判決確定後,各大「美而美」店家紛紛在前面加上自己取的名字,原創辦人林坤炎取名為巨林美而美,由賴瑞麟創辦的美而美則改為瑞麟美而美,如今公司全名為「美而美餐飲連鎖企業集團」,全台有2500間左右分店。此外大家所熟悉的早安美芝城,也是從美而美體系出來的,由李松田和陳怡君夫婦在1983年於台南市開設,當時命名為美而美漢堡店,之後為了做出區隔,才改名為早安美芝城,全台擁有1200間左右分店,至於始祖林坤炎的巨林美而美,則約有1100間分店。但也因為林坤炎忘了註冊商標的舉動,意外帶動台灣獨有的早餐文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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