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據外媒報導,蘋果旗下產品 iPhone 8~iPhone 11 於上市期間,宣稱手機「防水功能」可在「水下 4 公尺防水 30 分鐘」之廣告內容不實且未將此項納保,涉及誤導消費者,遭義大利反托拉斯機構「AGCM」開罰 1000 萬歐元(約 1200 萬美金)。

AGCM指出,蘋果有 2 處涉及誤導使用者,其一:宣稱 iPhone 可在水深 1~4 公尺浸泡長達 30 分鐘,不過此項標準卻僅適用於「實驗室環境」,並需透過「完全靜止的純淨清水」來測試才能達到,不適用於現實生活。

其二,蘋果的免責聲明中表示:「如手機因液體而造成損壞,則不在保固範圍內」,遭認定廣告宣導和實際防水能力、受保護範圍有所違背,侵害消費者權益,因此 AGCM 決定向 Apple Distribution International 和 Apple Italia SRL 開罰 1000 萬歐元(美金約 1200 萬、台幣約 3.5 億),且須於蘋果的義大利官網公開此次裁決的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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