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代人可以自由戀愛,追求自己的人生,但在古代封建社會卻無法隨心所欲,尤其是社會地位較為低下的女性,婚姻大事基本上都必須聽從家裡的安排,貧窮人家的女兒還可能被賣出去當丫環、侍女,甚至成為別人家的童養媳;而童養媳在清代最為盛行,歷史學家指出,這一切都和當時「厚嫁」的風氣有關。
「童養媳」是清代各地都有的一種婚姻形式,會在社會流行也是由很多因素引起,比如男方家庭缺乏勞動力,或期望早日為兒子定下一門婚事等;但從女方家庭的角度來看,趁女兒年輕就找到婆家、送去童養,一方面可以節省撫養女兒的費用,另一方面則能省去嫁妝花費,因為清代許多地區的童養媳,都有約定俗成的作法,就是「女家無需陪送妝奩(音同連)」。
事實上清代有「婚姻論財」的風氣,導致出嫁時能給予豐厚嫁妝的女子,在婚姻市場上取得有利的地位,其他的條件像是外貌、德行等都不重要,只要有錢就能嫁得理想的夫婿;然而這種「厚嫁之風」引發了一系列消極的社會問題,男方在付出聘禮後,都會期望女方能給予豐厚的嫁妝,若結果不如預期,媳婦嫁進去後就會過上苦日子,不但被公婆遷怒,夫妻的感情也會出現問題,妯娌間甚至還會攀比誰的嫁妝更多。
嫁妝為女方家庭帶來極大的壓力,造成「溺女」風氣盛行,不管是普通人家、中產之間或富貴人家,都有將剛出生的女嬰溺死的行為,然而這為整個社會帶來嚴重後果,男女比例嚴重失調,本來清代社會就男多女少,再加上有錢人家還三妻四妾,更導致許多貧困男子娶不到老婆。
而被當作「童養媳」的女子,雖然年紀輕輕就要被迫離開父母,過著看別人眼色的日子,但是比起被溺殺,童養婚確實也起到挽救不少女孩性命的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