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人對於古代婚姻關係的印象,大多都是男子可以擁有三妻四妾、享受齊人之福,但事實上古代大多實行「一夫一妻多妾」制,且對於正妻和小妾的地位分級很嚴格,歷史學家指出,古代男子的正妻如果過世,小妾也永遠沒辦法「上位轉正」,男子必須另娶新的妻子,否則將會受到社會批判。
古代妻妾地位差距十分懸殊,妻是經過六禮,明媒正娶而來,妾的來源則五花八門,有買來的、贖來的、抵債過來的等等,而且小妾生的兒子也備受歧視,只有正妻生的兒子才有資格叫作嫡子。
如果正妻過世了,小妾也不可能上位,因此男子喪妻後只能再娶妻,而不能將妾升為妻。于賡哲表示,唐朝也有人非常寵愛某一名小妾,等到妻子過世後,他想將小妾升為正妻,卻遭到世俗輿論的反對,最後只能選擇不再娶妻,和小妾廝守終身,只是這樣的例子非常少見。
唐朝法律明確規定,一般情況下無法把妾升為妻,用現代的觀念來理解的話,就是無法讓「小三轉正」,因為妻其實是一種政治身分,只有名正言順的人才能持家、掌握家庭發展方向,若隨意扶正妾室,就會遭到社會的批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