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影視作品中經常可以看到,古代男子身邊除了正妻以外,還會娶好幾名小妾,讓不少現代男性相當羨慕,但其實要擁有三妻四妾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,真正能夠納妾的,也只有極少數的上層社會族群,而且根據律法還有數量限制,和現代人想像的美好生活差很大。
古代各個朝代對於娶妻納妾幾乎都有嚴格的規定,就算貴為王爺,在納妾的數量上也是有所限制,在社會風氣比較開放的唐朝,據《六典》記載,親王可以納妾12人,而明代王爺則只能納妾2人;至於普通老百姓,在沒有特殊情況下,是不被允許納妾的,《明律》中清楚規範,只有40歲以上、仍無男嗣者才可納妾1人。
簡而言之,絕大多數古人和現代人一樣,必須遵守一夫一妻的制度,甚至還有不少男性是連正妻都沒有的「光棍」,明朝浙江官員莊啟元曾記載,「金衢之民,無妻者半」,清朝更出現「十人之中,八無家室」的狀況,直到民國初期這種情況仍未緩解,大陸社會學家費孝通研究指出,當時約2成男子獨身度日,可以見得單身者的數量真的非常龐大。
而造成古代單身者之所以這麼多,罪魁禍首就是封建社會下「重男輕女」的思想,導致男女比例嚴重失衡,許多窮苦家庭無力撫養過多子女,所以很多女嬰才剛出生就被溺死,這種行為從先秦就開始出現,到明清時代更為嚴重,清末甚至發展出「嬰兒塔」,父母將女嬰扔到塔內,放任剛出生的孩子自生自滅。
另一個原因則是「經濟因素」,結婚聘禮是從古至今的傳統習俗,古人娶妻同樣很花錢,宋元時期都流行天價聘禮,直到明朝朱元璋才著重整治,「崇尚節儉,以厚風俗」,但古人對於錢財的重視程度,與現代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,許多女性情願到富貴人家當小妾,也不願意嫁給窮人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