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都知道伽利略在比薩斜塔進行重力實驗的故事:在亞里士多德時代,人們普遍認為重的物體比輕的物體先降落,伽利略同時從比薩斜塔上落下兩個不同重量的鐵球,同時降落,這證明了物體下落的速度與它的質量無關,所以伽利略的實驗證明了人們之前的想法是錯誤的。
關於這個實驗有許多傳說。有人說那個實驗並沒有實際去做,只是一個理想實驗,用邏輯推理進行的。還有人說這個實驗的結果其實不是兩個鐵球同時落地,而是大球早一點點落地,只是因為這個差別很小,人們相信是實驗誤差導致的。
無論如何,這個實驗在科學史上有著重要的意義:它用科學實驗和科學推理推翻了人們幾千年來的信仰。然而,我們能否從這個實驗中得出一個結論:物體的下落速度與它的重量無關?
如果我們來考慮以下兩個問題:
把兩個鐵球換成兩個同樣的氣球,一個
不充氣,一個充上空氣,還從高處往下扔,相信大家都能得出答案:不充氣的那個先落地。
把兩個鐵球換成兩個大小不同,但同樣都用泡沫做成的球,也從高處往下扔,如果高度足夠的話,就會發現大的那個先落地。
我們自然會問:伽利略錯了嗎?
在我們簡單地回答“錯”或“對”之前,讓我們看看在落球的過程中會發生什麼:空氣中的物體會受到向下的重力和向上的空氣浮力的影響。重力遠大於空氣浮力,所以物體會從頂部墜落。當球移動時,球表面旁邊的空氣分子層會一起移動,而空氣層旁邊的其他空氣分子“不希望自己的同胞被拐跑”,來自分子的力量會強行拉住這一層分子。
但是空氣分子的力量有限,不但沒把同胞拉住,自己都被拐帶著往前跑。它們往前跑,與它們挨著的那層分子又來拉,以此類推,於是球周圍的空氣分子都程度不同地被球帶著往下走。對球來說就是,表面上有一個力在“拖它的後腿”。這個力就是我們通常說的“空氣阻力”,或者“表面曳力”。
不難想像,這個表面曳力跟球的大小和球運動的速度有關。球越大,表面積越大,這個力就越大。而球速越快,對空氣分子的拉力就越大,同時捲入“挽留行動”的空氣分子也就越多,產生的表面曳力也越大。不同介質對實驗結果也有影響,上述實驗若在水裡進行,結果的差別就更加明顯。這種分子間的緊密程度,用科學參數來形容,就是粘度。水的粘度大約是空氣的1000倍。在球不動的時候,沒有表面曳力,球在重力的作用下往下落,當球速越來越快,受到的表面曳力就越來越大。開始,重力佔優勢,抗衡了表面曳力和浮力之後,還能讓球的下落速度加快,所以球還是越來越快地下落。到最後,表面曳力加上空氣的浮力完全和重力抗衡,球的運動達到了平衡,不再加速了。這時候球的速度被稱為“斯托克斯沈降速度”。所以,哪個球先落地。取決於重力、浮力和表面曳力的綜合作用。
對鐵球來說,鐵的密度很大,空氣的浮力大約只有重力的幾千到幾萬分之一,完全可以忽略。至於表面曳力,不同體積的球,影響確實不一樣,但是從塔頂到地面的這個高度範圍內,表面曳力都遠遠小於重力。就像一個小孩子去拉一輛汽車和一個大人去拉一列火車一樣,不會有什麼實質上的影響。所以在浮力和表面曳力都可以忽略的情況下,兩個球的落地過程就只受重力加速度的影響,它們的重力加速度相同,所以同時落地。如果我們把這兩個鐵球放在某種非常粘的液體中,讓它們的下落時間延長,就會發現大球要比小球早些落地了。
再來看兩個氣球的情況。它們所受的重力是一樣的,但是充氣的那個受到的表面曳力要大得多,這個力很快就大到和重力抗衡的地步。所以,當沒充氣的氣球輕裝前進、絕塵而去的時候,充氣的那個只好在後面閒庭信步,欣賞沿途的風景。
又如兩個泡沫球的情況,相對於鐵球來說,它們密度小很多,所以同樣的重量,體積要大得多,受到的表面曳力也就大得多。在下落的時候,表面曳力很快就可以和重力一較長短,甚至完全抗衡,達到斯托克斯沈降速度。把一個球的直徑減小到一半,重力為原來的1/8,而表面曳力是原來的1/4。變小的球受到表面曳力的影響要大得多,所以小球會後落地。
科學的意義
這樣回到開始的問題,“伽利略錯了沒有”似乎就沒有多大意義了。我們說科學的結論都是相對的,今天認為是對的,明天就可能是錯的。而實際上,科學“真理”的相對性說的是它的適用範圍和條件。科學結論只是對於自然的一種近似,每一個結論都有它的適用條件。伽利略的結論對於他做的鐵球實驗是正確的,因為他所考慮的影響因素在那裡都佔據主要影響,而別的因素都可以忽略掉。在其他的情況下,當別的因素變得不可忽略時,結論也就不適用了。科學的發展,就是人們逐漸減少近似,更加趨近真實的過程。
伽利略的近似,今天的一個初中學生就可以從數學上理解:而表面曳力的數學推導,就至少需要大學本科的知識背景:如果把這個問題考慮得更為複雜,比如下落的物體內部還有其他不可忽略的成分,或者一個下降的物體可以旋轉、空氣中存在的流動、甚至下降物體還可以有動力系統等等,那麼問題就會變得異乎尋常的複雜。伽利略是科學史上的巨人,但是他大概也不會做這麼複雜的分析。所以,科學——總是在踩著前人的肩膀前進。